同事日前講了這么一件事:一位我市某重點高中學校的老師課外給學生補課,一課時25元,一學期40課時,光這一項補課費就得交1000元。據說,這老師帶了100個左右學生。1000×100=100000元。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光這一項收入就近十萬元呢?我就納悶,這老師課外帶這么多課,他又怎么能保障正常上課的質量呢?
網上有這么一個帖子:說某市中學輔導班“泛濫”,老師本應當在課堂傳授的知識留下一半,拿到家里講給輔導班的孩子。這樣會使一些不去輔導班的孩子無法完成老師的作業,時間一長,成績一有下降,家長們就著急了起來。為了不讓孩子落下,不得不交上這筆不菲的“小灶費”。
當然,校外輔導班火爆的原因,還來自于家長們對孩子的期望值過高。對于家長們而言,大多數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在所有孩子中出類拔萃,能夠通過勤奮考上理想的學校深造。因此,他們便認為勤能補拙,即使腦子再不好使的孩子,只要多給他們補習功課,同樣能超過聰明的孩子。殊不知,這樣做效果也并非理想。經常補課的孩子,或對學習產生厭倦情緒,或者對家長敷衍了事,補課的效果可見一斑。一些社會輔導班正是看到家長對孩子這種過高的期望值,于是,便打著各種旗號給家長們解決“困難”來了。
近幾年,教育部門頻頻出臺“禁補令”,目的就是要給學生減負。教育部門也明確規定,學校不許辦學習班,但實際上,部分在職教師在一些培訓機構兼職的現象仍存在,甚至個別在職教師在學校的課堂上有所保留,將部分知識點留在校外培訓時傳授。采訪中,一些學生和教師向記者透露,有不少在職教師在校外私自開辦補習班,雖然是學生自由選擇,補習費也比社會上的低一些,但面對自己老師的補習班,又有幾個學生敢不參加呢?
只要有利益存在,只要應試教育的機制不變,那么學生“減負”的各項政策、規定就只能是“鏡中花、水中月”,校內減負校外加壓現象就難以避免。看來,要想真正為孩子減負,還需要為人師長者真正“減負”。
(曉琳)
來源:臨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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