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這筆司法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解了我們的燃眉之急,太感謝你們了,這份溫暖我們將銘記于心……”近日,在堯都區人民檢察院檢務大廳,司法救助案件申請人李某濱紅著眼眶向辦案干警連連道謝。這溫暖一幕的背后,是一場跨越多個檢察部門、為困境家庭紓困解難的“接力救援”。
事情的起點要回溯到今年5月的一個早晨。堯都區人民檢察院第5檢察部檢察官助理楊佳宇正在檢務大廳值班,此時,一名手里攥著厚厚材料的男子匆匆推門而入,哽咽的聲音打破了大廳的寧靜:“請你們幫幫我女兒……”“別著急,坐下來慢慢說。”楊佳宇趕緊起身,為該男子倒了杯水后請他慢慢講。
經了解,該男子名叫李某濱,他18歲的女兒李某陶在2023年乘坐朋友(肇事者李某峰)的電動車時遭遇意外,診斷為頸脊髓損傷伴四肢不全癱,司法鑒定為重傷一級、一級殘疾。堯都區公安局立案偵查后,以駕車人的行為不構成交通肇事罪為由作出了撤案決定。李某濱對撤案決定不服,于是來到堯都區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孩子癱在床上不能動,學上不成,24萬多元治療費全是借的,現在連后續康復的錢都沒有了……”李某濱的話里滿是絕望。
了解情況后,楊佳宇迅速向第5檢察部主任張娟進行了匯報。得知李某濱的情況后,張娟深受觸動并當即表示:“您放心,我們會認真審查,盡快給您答復。”望著李某濱離去的背影,張娟說:“這個案子不簡單,很可能有司法救助線索,我們要主動出擊。接下來的工作分兩條路走,一是聯系刑檢部門,把‘撤案’的原因核實清楚;二是主動排查,盡我們所能,幫他解決困難。”
第二天,相關材料就移交到了堯都區人民檢察院第1檢察部,啟動偵查活動監督。承辦檢察官牛廣寧反復翻閱案卷,認為李某峰的行為確實造成一人重傷且負事故全部責任,但他騎駛的電動自行車不屬于機動車輛管理范疇,不符合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情形,因此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公安的撤案決定符合法律規定。張娟立即聯系李某濱到檢察院,與承辦檢察官一起當面把法律條款向他釋法說理,消除他的疑慮,解開他的心結。張娟說:“看著李某濱的表情,我知道他聽懂了,可從他的眼底,又溢出了更多的期待,而這種期待是我們檢察機關所不能辜負的。”
法律問題解決了,“怎么活下去”成為這個家庭最迫切的需求。循著李某濱提供的民事判決書,檢察院干警們又將目光投向執行環節。材料移交到堯都區人民檢察院第4檢察部后,承辦檢察官賀莉莉迅速進行了審查,結果發現,李某峰年僅21歲,父母已去世且無固定工作、名下無任何財產,法院已依法作出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裁定。如此一來,“拿到賠償”的迫切需求很難實現。
“啟動國家司法救助,給李某陶提供盡可能的幫助!”當這一方案被提出時,所有辦案干警都達成了共識——李某陶因道路交通事故致重傷、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完全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為核實真實情況,干警們當天便驅車前往李某濱家中,眼前的景象讓所有人揪心:18歲的李某陶安靜地躺在床上,臉色蒼白,僅有頭和手能勉強活動;40歲出頭的母親守在床邊寸步不離,“我走不開,家里全靠他爸一個人掙錢,兒子還在太原上學……”
回來以后,張娟立即向分管領導郭瑞華匯報了情況,“審查要細、流程要快”的指示迅速落地。干警們分頭行動,往返于當地民政部門、村委會和派出所,調取低保證明、核實家庭困難情況、固定被執行人無賠償能力的證據。材料齊全后,該院立即召開司法救助案件研究會,最終為李某陶爭取到5萬元司法救助金,并開通“綠色通道”壓縮審批流程,讓救命錢盡快到賬。9月19日,李某濱專程帶著錦旗來到堯都區人民檢察院表示感謝,“司法救助暖人心,為民解憂顯擔當”,每一個字都彰顯著對檢察機關最真摯的謝意。
案件并未隨著救助金的發放而結束。堯都區人民檢察院還主動對接區婦聯、殘聯、民政部門,并依據市人民檢察院與六部門聯合出臺的“司法救助+社會救助”銜接機制,為這個家庭爭取多維度、持續性幫扶。“我們會定期回訪,跟蹤幫扶落實情況,直到他們真正走出陰霾。”張娟說。
從核實撤案合法性到推動執行監督,從啟動司法救助到銜接社會幫扶,堯都區人民檢察院以“一體履職、綜合履職、能動履職”的實踐,將檢察溫度送到了群眾心坎里。正如堯都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曾新平所說:“辦案不僅要守住法律底線,更要看到群眾的‘急難愁盼’,用檢察‘力度’托起民生‘溫度’,讓司法救助的曙光照亮每一個困境家庭的前行之路。”
記者 白 潔

責任編輯:暢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