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創建醫療機構“規范化藥房”活動有哪些意義?
李三勝:開展醫療機構“規范化藥房”建設工作是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立新型和諧醫患關系的重要舉措;是提高醫療機構市場競爭力、促進醫療衛生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途徑;是藥品監管部門履行職責、強化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的重要體現;是減少藥品安全事故、維護藥品從業人員和監管人員自身安全的重要保障。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各級醫療機構一定要深刻認識醫療機構藥房規范化建設的重要性,堅持“以改善硬件設施為前提,以加強制度建設為基礎,以提高人員素質為關鍵,以優化服務質量為宗旨,以嚴格規范管理為保證,以保證藥品質量為目的”的指導思想,深化認識,不斷創新,把我市醫療機構藥房規范化建設不斷引向深入。通過醫療機構“規范化藥房“建設,大力提升藥品質量管理水平:一是增強法律法規意識,依照《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從嚴治藥,從嚴管藥,規范用藥。二是構建完善的藥品質量管理機構。要從醫療機構分管領導、藥劑科室、質量管理人員形成一個完善的藥品質量管理機構,做到管理有序、職責明確,重視藥品質量管理,重視患者用藥安全。三是建立系統的藥品質量管理體系。從藥品購進、入庫、保管、陳列、養護、使用的每一個環節,層層把關,并有文字記錄,做到規范、嚴謹,構建系統規范的藥品質量管理體系。四是以藥品質量和安全為核心,加強藥房硬、軟件建設。加大對藥房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保障藥品質量管理所需的設施設備,完善軟件資料,做到硬件到位、軟件完備。五是把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規范藥品質量管理、增強質量意識、保證藥品質量和安全作為醫療機構藥品管理的自覺行為,確保醫療機構的藥品質量和安全。
記者:我市采取哪些措施推進醫療機構“規范化藥房”建設?
李三勝:在創建中,我們與衛生部門通力協作,科學制定規范標準,嚴格評定驗收。采取以下措施加快醫療機構規范化藥房建設。
一是宣傳發動。組織召開各級醫療機構負責人及藥劑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動員大會,詳細講解有關政策規定、“規范藥房”標準及現場檢查操作辦法等知識,做好規范藥房驗收前準備工作。
二是典型示范引導,推進規范管理。在創建“規范化藥房“活動中,我局進一步加強對醫療機構的指導和日常監管,堅持日常監督檢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法,幫助醫療機構建立藥房管理制度,指導醫療機構建立完善各項軟件資料,做到檢查一個、指導一個、規范一個。充分發揮典型引路的作用。通過面對面的現場指導學習,讓各醫療機構單位切實看到創建范例和取得的成效,引導條件薄弱、認識不足的單位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改善設施設備,加強規范管理,積極參與創建活動。
三是整體推進。在監督檢查的同時,按照規范化藥房的標準促其規范,把醫療機構規范化藥房建設目標任務分解到個人,并且在要求醫療機構改善藥房硬件設施、確保醫療機構藥品儲存條件符合要求的同時,在軟件方面都要求配備各方面的檔案盒,如《從藥人員資質、法律法規盒》《藥品、醫療器械臺賬盒》《處方箋盒》《購藥憑證盒》等等,建立各類醫療機構藥房管理制度。
四是強化日常監督管理。加強跟蹤監督檢查。我局根據規范藥房建設標準,設計了檢查驗收檢查專項表格,結合整頓和規范藥品流通使用秩序專項行動,對醫療機構藥房實行跟蹤檢查,發現問題責令醫療機構進行限期整改,加強自律,不斷完善藥品質量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五是強化部門協作。我們積極與衛生部門溝通聯系,結合實際,明確了工作目標和實施步驟,取得他們的支持配合,并將“規范藥房”建設內容列入了年度考核督查內容之中。
六是動態管理。對規范化藥房實行動態管理,打破規范藥房“終身制”,每年對醫療機構規范藥房進行全面復查,對醫療機構規范化藥房實行動態管理。對復查中不符合要求的規范化藥房,責令限期整改;對在復查驗收中問題突出或嚴重違反藥品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的,依法嚴肅處理并取消其規范藥房資格,收回規范化藥房牌匾。
記者:在活動中,醫療機構藥房管理還存在哪些不規范的地方?
李三勝:近年來,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紛紛開展“規范化藥房”創建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醫療機構藥房硬件、軟件都有較明顯改善,管理水平有了一定提高。但是,目前藥房管理離規范化仍然有一定距離,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部分醫療機構涉藥人員法律法規意識不強,少數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管理人員甚至對藥品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知之甚少,依法加強藥品質量管理的意識淡薄。
二是一些醫療機構的領導和藥房相關人員的藥品質量管理意識不強,重經濟效益輕藥品質量管理。有的醫院領導對藥房質量管理心中無數,藥房工作人員不按要求陳列、儲存藥品,藥房衛生條件差,無溫濕度控制設備。個別醫療機構的中藥庫房管理混亂,飲片亂堆亂放,霉變、蟲蛀、鼠咬等現象嚴重,藥品質量難以保證。
三是藥品規范管理制度不全。部分醫療機構無藥品質量管理制度、無藥品質量管理人員職責,有的醫療機構制定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職責不明確,規定不到位,責任不落實。
四是缺乏藥學專業人才。有的醫療機構在引進人才時也存在重醫輕藥現象,多數鄉鎮衛生院藥學專業人才嚴重不足,藥品管理人員“一人多崗”;村級衛生室和診所多數為個體經營,很少將時間和精力放在藥品質量管理工作方面。
五是藥房基礎設施較差。長期以來,鄉鎮和農村醫療機構藥房建設投入不足,藥房普遍面積狹窄、設施陳舊,藥品不能按藥品質量要求劃區域儲存、擺放,分類管理標識不明顯,尤其在村一級藥房,少數醫療機構還存在“以家為店”的狀況,離質量管理要求相差甚遠。
六是進貨渠道控制不嚴?;鶎俞t療機構采購藥品時,對供貨方資質的審查普遍不夠重視,認為只要和供貨方簽訂藥品、醫療器械質量保證協議合同并留存相關資質證明就可以了,對購進的藥品質量驗收不按程序進行,把關不嚴,難以保證質量。
記者:目前全市創建“規范化藥房”取得了哪些成效?
李三勝:通過在全市開展“規范化藥房”創建活動,有效提升了各級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水平。一是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管理人員和涉藥人員的思想認識進一步提高,對規范化藥房建設對于醫院發展和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的重要意義有了新的認識,增強了工作的自覺性和緊迫性;二是醫療機構藥房藥庫的硬件設施和窗口面貌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藥房環境衛生煥然一新,保證藥品質量的硬件設施基本到位;三是藥品質量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基本上覆蓋了藥品購進、陳列、儲存、養護、使用的全過程;四是藥品管理人員素質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明顯增強;五是醫療機構藥品質量得到了有效保證,在監督檢查和抽驗過程中發現的假劣藥品比率呈明顯下降趨勢。
【責任編輯: 高卓然】
責任編輯:臨汾新聞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