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微信、微博等移動互聯終端迅速崛起,由此而來的是越來越被人們熟知的“微營銷”。
一個微信或微博賬號,貼上幾張商品圖片,配上一段商品信息,一個“微店”便可輕松營業。于是,各式食品、服裝、化妝品、數碼產品等信息充斥其中。這種低門檻、低成本、操作簡便的營銷方式,逐漸成為許多人兼職創業的首選,但其背后也隱藏著不少消費“陷阱”。
今年25歲的劉琳是市區一家汽車4S店的辦公室文員。“平時工作不很忙,今年年初的時候就用自己的微信做起了營銷。”她邊說邊拿出手機打開了微信。記者注意到,她所經營的商品五花八門,不僅有阿膠、海參、驅蚊包、紅心火龍果、有機山茶油等,還可以代購新上市的港版品牌手機、泰國結婚喜糖、韓國化妝品……
“不用驚訝,我經營的范圍還不止這些。看看我的微信簽名——‘告訴我你所需要的商品,我都會給你最優惠的正品’。”劉琳笑著說,“我的微信里有近千個好友,其中一半以上都在做微店。做微店的好處就是,隨時有訂單隨時再進貨,不需要提前把貨壓在自己手里。”
劉琳告訴記者,做微店這近半年來,其中最多的一個月凈賺2000多元。“我是兼職做這個,所以賺得不算多。專職做微店的還有月凈賺近萬元的。”她說,“畢竟平時也得工作,只能趁不忙的時候在微信里發發廣告、聯系聯系客戶。”
這樣的營銷方式對于像劉琳這樣的微店店主來說,動動手指便可輕松盈利,著實是個“兼職創業的好方法”。但不少市民對此表示:“很反感。本來朋友圈是朋友們分享心情的純凈的地方,結果現在變成了他們的‘生意圈’,受不了每天幾十條廣告的‘狂轟濫炸’,只好把他們‘拉黑’。”
對于任佳慧來說,“在朋友圈購物還是小心為妙”。她向記者講述自己在微信朋友圈的購物經歷:不久前,她看到朋友轉發的雪紡衫廣告圖片很漂亮,就按照廣告信息上的電話打過去購買了一件雪紡衫。由于這家店主并非在臨汾本地,她當時想,“反正是朋友轉發的,出了問題也還有朋友在中間可以解決”,便直接給對方的銀行卡里匯了130元。
然而,等任佳慧從包裹里拿出雪紡衫的那一刻傻眼了,“不僅面料差,而且款式和廣告圖片上的也不一樣!”她立即與商家聯系,對方卻回復“只能換不能退”。氣憤的她又給轉發那條廣告的朋友打去電話,希望朋友能與商家協商給她退貨。朋友經過協商,最后以“退還任佳慧30元購物款”收場。
“微信和淘寶不一樣。”任佳慧搖了搖頭,說,“在淘寶,你還可以給商家差評;可在微信里,你就是給對方差評別人也看不到。”
對此,山西師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表示,與淘寶、京東等購物網站相比,對于借助微信、微博這樣的網絡社交平臺進行營銷方式的監管尚處于盲區,一旦出現了糾紛,沒有任何法律來保障消費者的權益。該律師建議消費者盡量選擇有實體店、有現貨的賣家進行購物,同時注意保留聊天記錄、銀行匯款單等作為證據,以此降低購物風險。 記者 侯映坤
責任編輯:楊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