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輿論監督,新聞媒體的權利和職責,因了鞭撻假惡丑、伸張公平正義,維系社會公序良俗而頗顯獨特。然而,這個世界上,不受約束的權力從來都是最易出軌的。正如追溯那些倒臺官員的貪腐軌跡,總可以發現權力撒野的影子一樣,這些年,新聞業界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被監督,假記者橫行,新聞敲詐案件頻發,乃至真記者也混跡其間,亂使輿論監督權。
目前,打擊假媒體、假記者站、假記者的“掃黃打非·秋風2014”專項行動正在全國范圍內展開。4月2日,全國“掃黃打非”辦和中國記協向社會公布14起網絡新聞敲詐和編造傳播假新聞的典型案例引發關注。
無論是從歷次曝光案例的占比來看,還是根據以往經驗判斷,山西都可謂是假記者和新聞敲詐的“重災區”。
前些年,小煤礦瘋狂采挖,礦難頻發時,我們聽聞了太多新聞敲詐的案例;這幾年,環保問題、土地糾紛等層出不窮,這些假記者又跟風轉移“監督”重點,并且來頭兒越來越大、口氣越來越狂,幾乎可以以假亂真。也如新華社4月8日的一篇電文所指,假記者的出現,正是效仿一些真記者,企圖借用記者身份‘蒙吃喝’,從中大撈一筆。更何況,在一些假記者敲詐案件中,真記者的身影若隱若現,真假記者內外勾結讓基層干部群眾真假難辨,也讓受害者顧忌良多。”害群之馬使整個新聞界背負罵名,坊間廣為流傳的“防火、防盜、防記者”就一度令新聞人汗顏。正常采訪因此面臨阻力重重,加之記者本就屬于高危職業,媒體監督便愈發顯得不易。
媒體公信力遭敗壞,新聞行業形象被毀損,還源于一些新聞媒體采編經營不分,制定創收目標,私設機構、違規招聘。中國記協黨組書記翟惠生一語中的,“有這樣喪失底線、毫無法律敬畏的媒體,就必然有視敲詐為能事的記者。媒體靠記者敲詐的不義之財生存,而記者通過提成致富,這種異化的生財之道必須叫停!”媒體監督不易,新聞行業需要自律。當前,欲使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取得長期效果,新聞單位就需要正確處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始終堅持社會效益第一,不斷加強日常人員教育培訓、完善內部制度管理。新聞從業人員則要從自身做起,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弘揚職業精神、恪守職業道德,自覺抵制新聞敲詐和假新聞等不良風氣。
媒體監督社會,也要受到社會監督,早已是新聞業界的共識。每一個恪守新聞職業道德、秉持新聞職業操守的人,都不會將自己視作凌駕于法律規章之上的“無冕之王”,這是因為唯有主動將自身置于法律和正義監督之下,才是對行使新聞監督權的最有效保護。暢通社會監督渠道,清除那些“新聞異類”不僅讓公眾拍手叫好,更為業界額手稱慶,因為它可以凈化新聞從業環境,為媒體監督正名。
媒體的監督權力神圣,褻瀆不得;鐵肩擔道義”之名來得不易,且行且珍惜。(孫宗林)
責任編輯: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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