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通訊員 郝瑞芳)近日,高速交警四支隊二大隊查獲一起惡意遮擋號牌交通違法行為,并依法對駕駛人進行了嚴處。
5月25日凌晨2時許,大隊民警巡邏至京昆高速臨汾收費站時,接到臨汾收費站收費員舉報稱:一輛遮擋號牌的黑色普桑轎車在臨汾收費站出口強行闖卡。民警當即出警處理,經查,駕駛人李某某駕駛晉LUHXXX號黑色普桑轎車,用迷彩布遮擋車輛前牌,在收費站出口車道,趁前方車輛起桿通行時緊跟其后強行闖卡,被收費員發現并及時攔截。隨后,民警將李某某帶回大隊接受調查。調查中,雖李某某百般抵賴,拒不承認,但根據收費站監控資料顯示及收費員詢問材料證明,大隊最終認定李某某實施了故意遮擋號牌的交通違法行為,并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依法對其作出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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