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記者 成華)12月13日,記者從市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了解到,為認真貫徹落實《山西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晉政辦發〔2016〕109號),加強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懲戒,強化社會輿論監督,促進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他們根據《山西省用人單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實施社會公布暫行規定》,對2016年以來我市立案查處的一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同時,有關部門對涉案單位和負責人將計入誠信檔案,使失信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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