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顧名思義就是喝了酒開車。所謂“藥駕”,就是指駕駛員服用了某些可能影響安全駕駛的藥品后依然駕車出行的現象,由于這些藥物常用、易得,服用之后可能產生不同程度的不良反應,因而很容易釀成禍患,嚴重時還會致命,危害公共安全。
近日,記者走訪發現,大部分的市民對于“藥駕”這個名詞還是比較陌生,有的人以為就是“吃了含有酒精的藥物”會被測成酒駕,還有部分市民雖然聽說過“藥駕”,但第一反應就是“又沒有人查,不會有太大的影響”。而之前報道的喝藿香正氣水被測出酒駕的新聞,更是提醒我們“藥駕有危險,開車服藥需謹慎”。
現象:多數市民不了解“藥駕”
近日,市民張先生開車去父母家送東西,一個恍惚,車子竟蹭到了路邊的一位行人。事后,張先生告訴記者,他當天早上出門時吃了些感冒藥,開車時察覺到前面有人,準備打方向盤時,卻感覺頭很暈,整個人飄起來似的,分不清方向,手腳也不聽使喚。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像張先生這樣藥后駕車影響行車安全的例子并不鮮見:家住市區裕祥花園的王女士就曾因服用感冒藥犯困,誤踩油門將車撞上樹的情況;市民孫女士也曾因服用抗過敏藥出現開車途中頭暈、惡心的癥狀。
據了解,早在上世紀80年代,世界衛生組織就已經將對神經系統有影響的催眠藥物、有惡心嘔吐反應或變態反應的藥物、止痛類藥物、興奮劑、治療癲癇的藥物,以及抗高血壓藥物和降血糖藥物7大類藥物,列為可能影響安全駕駛的藥品。雖然有以上的規定,但是在記者隨機采訪的20余名司機中,大多數人對服用藥物可能影響駕駛安全卻并不了解。經記者提問后,被采訪者回憶服用某些藥物后開車的反應,近一半的司機承認,曾出現過頭暈、倦怠、心悸、視物模糊等癥“藥駕”存在安全隱患狀,有的還甚至差點撞上人。
問題:“藥駕”存在安全隱患
藥后駕車的危害不次于酒駕、醉駕,只是很多車主還沒有意識到或者沒放心上。“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是廣大駕駛人都熟知的。“藥駕”其實也是潛在的駕車危險因素之一。駕駛人在服用某些藥物后可能會影響駕駛安全。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也明確指出:“機動車駕駛人有飲酒、醉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應當接受測試、檢驗。”
由此不難看出,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駕駛人,不得駕駛機動車。記者查詢相關資料了解到,根據規定屬于我國精神藥品管制范圍的藥品包括:興奮劑、抑制劑和致幻劑等,共2類185種。比較常見的包括曲馬多、咖啡因、阿普唑侖、去甲偽麻黃堿等。市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在平時執法中碰到“藥駕”的情況比較少,而且目前并未有相關規定或者專業的儀器檢測是否屬于“藥駕”。因此,如果碰到此類情況,只要駕駛人未造成大的影響或者危害,一般也都是批評教育,提醒司機注意。
我市交管部門也提醒廣大駕駛人,在開車前服藥需格外注意,最好在就診時,向醫生說明盡量避免使用會對駕駛員產生不良影響的藥物,最好在睡前服用會導致頭暈嗜睡的藥物,切忌不可超劑量用藥,以免給您的出行帶來不利影響。
提醒:藥駕”危害不容忽視
很顯然,酒后駕車的危害已形成了社會的共識,但是,人們對服藥后開車的危險性卻缺乏應有的了解。殊不知有些藥“藥駕”危害不容忽視 物會影響駕駛員開車的安全性,這些藥物存在的不良反應會給駕駛者帶來負面影響,降低駕駛員的觀察判斷能力,從而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近年來,據有關部門統計,很多交通事故的發生與駕駛員服用藥物有關。易給司機駕駛帶來負面影響的常見藥物不良反應包括嗜睡、眩暈或幻覺、視物模糊、定向力障礙等。對此,市人民醫院藥劑科王主任提醒廣大駕駛員,服用相關藥物后,最好不要駕駛車輛出行,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在此,王主任也提醒廣大駕駛人員,如開車期間如需服用藥物,服藥前應認真閱讀藥品說明書,避免使用上述藥物。若必須應用時,則要暫停駕駛,或者開車前4小時慎用,或服后休息6小時再開車;對易產生嗜睡的藥物,服用的最佳時間為睡前半小時;抗過敏藥可選用對中樞神經抑制作用小的如咪唑斯汀、氯雷他定、地氯雷他定等;注意千萬不要飲酒或含酒精飲料,乙醇是一種中樞神經抑制劑,可增強鎮靜催眠藥以及抗精神病藥的毒性。此外同一藥品有不同的商品名要注意辨認,同時注意復方制劑中有無對駕駛能力有影響的成分。
鏈接
1.可引起駕駛員嗜睡的藥物有抗感冒類藥、抗過敏類藥、鎮靜催眠藥、抗偏頭痛類藥、質子泵抑制劑、抗高血壓類藥等。2.可使駕駛員出現眩暈或幻覺的藥物,比如:鎮咳類藥、解熱鎮痛類藥、抗病毒類藥、抗血小板類藥等。3.可使駕駛員視力模糊或辨色困難的藥物,比如解熱鎮痛藥、解除胃腸痙攣藥、擴張血管類藥、抗心絞痛類藥、抗癲癇類藥、抗抑郁藥等。
記者 景文婷
責任編輯:席沛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