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楊全)“五一”將近,不少市民紛紛頭疼——又到了“廣告滿天飛,門縫被堵塞”的時候了。“每年過節期間,我總怕家門被那一堆堆的廣告宣傳單給塞住,為了防止出現這種情況,我提醒過門房師傅好幾回了,希望他把好關,不要讓那些發廣告的人進入小區。”4月24日上午,家住平陽北街地礦家屬院的劉師傅告訴記者,他非常不解,為什么發廣告傳單的人非要發到居民家里,難道在大街上發還不夠嗎?
每逢節假期間,各商家都會打起“促銷”的旗號,臨時雇用人員在大街小巷里發放廣告宣傳單。當日上午,雖然還沒到“五一”假期,記者沿解放路一路往東,走至迎春街街口,沿途竟然遇見了五撥廣告“襲擊”,手中被硬塞了六七張廣告宣傳單。在平陽廣場附近,記者對一位發放廣告單的年輕男子進行了采訪。
“我們都是按小時計酬,一小時十塊錢,但我們最少得發送100張傳單。也有按天算的,一天大概80元到100元不等,不過按天算的人家都有要求,比如你必須要在那一片區域發放多少傳單等等。而且按天算的一般都是‘老人’,還負責監督我們的工作量夠不夠。”該男子表示,有專門接廣告宣傳單發放的廣告公司,他今天就是從廣告公司接來的活。隨后,記者以也想“接活”為借口,在離開前向該男子要來了廣告公司的電話。
電話打通后,記者向該廣告公司詢問了“接活”的相關情況,對方表示,站街”一個小時10元錢,發放的地點不定,但每小時必須發放100張以上。當記者詢問有沒有必要進小區挨家挨戶發送時,對方表示,如果可以進小區發的話,每小時可以加5元錢,但必須要家家戶戶都發送一份。
同樣是發放廣告,為什么大街“散發”和進小區“群發”的待遇完全不一樣呢?記者在迎春街街口處,向一位發放廣告宣傳單的中年婦女打聽著。
“發廣告宣傳單沒有明確的要求,事實上很多商家發放廣告的人員都是商家自己的店員,有些廣告公司也承擔這些業務,不過人家只是把廣告發放業務當作制作廣告宣傳單的附加業務,廣告公司并不會太當回事,只要發完就可以,倒是那些商家自帶的人員,為了‘加深印象’,才要求發放人員進小區挨家挨戶發放。”該中年婦女告訴記者,在大街上發放廣告宣傳單,很可能會被人隨手扔掉,如果放進居民家中,他們總要等再出門時才會扔掉,至少會多看一眼。這也是為什么很多廣告宣傳單發行員要進小區發傳單的原因。
記者了解到,目前并沒有規范廣告宣傳單發放的行業準則,也沒有對廣告宣傳單發放地點的規定要求,《廣告法》中也只是對所宣傳的廣告是否真實、合法進行了規定。不過,因為廣告宣傳發放的“騷擾”,絕大部分住宅小區將廣告發放人員列入“不受歡迎”的人員之一。但也有市民表示:廣告宣傳單也有一定的好處,傳遞的信息也并非全沒有用,只是希望廣告發送人員不要打攪到百姓的日常生活。”家住三和家園小區的杜元斌對記者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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