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尾號4046的用戶向本報反映:我想知道農民工得了職業病怎么辦?
針對上述問題,記者前往堯都區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況,工作人員表示,職業病是由于職業活動而產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職業病。職業病必須是列在《職業病目錄》中,有明確的職業相關關系,按照職業病診斷標準,由法定職業病診斷機構明確診斷的疾病。因此,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職業病,得了《職業病目錄》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職業病。農民工如果懷疑所得的疾病為職業病,應當及時到當地衛生部門批準的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對診斷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30日內到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職業病鑒定,鑒定后仍有異議的,可以在15日內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鑒定。職業病診斷和鑒定按照《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執行。診斷為職業病的,應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傷殘等級鑒定,并與所在單位聯系,依法享有職業病治療、康復以及賠償等待遇。用人單位不履行賠償義務的,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報記者 景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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