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李夢瑤)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國家健全居民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有效防止城鎮居民因病致病、因病返貧的一項重大措施。近幾年來,許多市民因不了解醫保政策,對其產生許多誤解、誤會。王女士便是其中一位。
7月25日上午,家住侯馬市的王女士用臨汾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卡、侯馬森林藥業儲值卡,在侯馬市的醫保定點藥店森林藥店購買藥品結賬后,藥店工作人員告訴王女士,說她的醫保卡要充130元,由此引發了王女士的疑惑。
回到家后,王女士翻看了往年購藥小票,發現從2010年6月辦理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到2012年的7月,卡上余額與所購藥品價格相加只有130元。這讓王女士犯了迷糊。王女士告訴記者,她的卡是在2010年6月22日辦理的,從2010年到2012年,她前后三次(即2010年6月的166元、2011年7月的166元和2012年3月的176元)共508元交給了該醫保機構。“3年里,我在藥店買藥總共才用了60多塊錢,而2012年的保險費我已經交過了,現在又收,我懷疑他們在亂收費!”隨后,王女士拿出一本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手冊讓記者看。
“按照手冊上寫的,每年繳納的保險金是224元,其中個人繳費130元,財政補助110元。還有在當年為享受醫保待遇的,里面的余款會在下一年返還。3年了,為何我的卡上只有130元錢,國家補助給我們的110元又去了哪里?”在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手冊第10頁第三條上,記者看到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和財政補助標準是多少一行中,標注著城鎮居民個人繳費和財政補助標準:(一)在校學生及18歲以下非在校城鎮居民(即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個人繳費20元,財政補助80元。(二)成年人每人每年240元,其中:個人繳費130元,財政補助110元。享受低保的成年人(不含60周歲以上的老人)個人繳納50元,財政補助190元。
在第13頁第七條中寫到:在一個年度內,如本人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其門診醫療費的補償標準為參保居民當年個人繳費部分(不包括參加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繳費部分),可用于門診常見病,多發病發生的醫療費用或藥店購藥,當年結余部分可以結轉下年度使用。
是藥店存在亂收費?還是醫保機構在違規操作私扣國家財政補助個人的補助金?侯馬森林藥業儲值卡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卡又是什么關系?帶著疑問,記者來到了侯馬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機構中心。當聽完記者的疑問,該機構工作人員在了解情況后表示,這是市民不了解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政策所產生的誤解與誤會。
醫保機構工作人員說,由于目前正在換發全省社保卡,多數參保居民還未領取新卡而舊卡故障不能使用時,在保障及時返還市民上年度的個人賬戶時,已聯網的幾家定點藥店可做代金券臨時使用。森林藥業的儲值卡就是為此而設立的,起臨時“代金券”返還作用。藥店工作人員所說要充130元,是要返王女士2011年度醫保賬戶,是藥店工作人員的解釋不清晰,讓王女士產生了誤會。對于王女士提出的城鎮居民個人繳費和財政補助,其中財政補助110元是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社會統籌基金,是用于居民住院時所產生費用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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