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經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是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市委五屆十次全會立足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提出錨定“三個努力成為”發展定位,大力實施“六大專項行動”,持續暢通民營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注入強勁動能。
2025年2月17日召開的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和國家對民營經濟發展的基本方針政策,已經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將一以貫之堅持和落實,不能變,也不會變。這一擲地有聲的表態不僅消解了民營企業家的思想顧慮,更以制度的確定性為市場注入了穩定預期,為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筑牢了信心根基。
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民營經濟早已成為推動我國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全國工商聯曾用“56789”精準概括其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關鍵作用,即民營經濟貢獻了中國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可見,民營經濟在穩定增長、促進創新、增加就業、改善民生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民營經濟的“壓艙石”作用愈發凸顯,已然成為推動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引擎。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法治化程度越高,市場規則越明晰,企業發展預期就越穩定。法治化的營商環境,更是民營企業行穩致遠的堅實保障。改革開放以來,民營經濟在中國經濟體系中的定位實現從“補充”到“重要組成部分”的歷史性轉變。民營經濟實現的每一步跨越,都與法律制度的完善緊密相連。從1980年全國第一張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頒發給溫州商人章華妹,到黨的十八大提出要“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可見,依法支持民營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是黨中央一以貫之的重要方針。
一、健全法律制度 夯實發展根基
良好的法治環境是引進資金、技術和人才的重要保證,能夠給投資者等市場主體明確的利益預期,增強社會公眾投資興業的信心,招商引資工作才能“請得進”“留得住”,從而使企業安心搞創新、投資者放心辦企業。
今年5月20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作為我國首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在我國民營經濟發展歷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它不僅首次將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寫入法律,明確民營經濟的法律地位,更圍繞公平競爭、創新激勵、權益保護三大核心領域作出系統規定,為民營經濟發展劃定 “保障線”、撐起“保護傘”。這部法律的出臺,進一步明確了民營經濟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以法治的穩定性增強了民營經濟發展的確定性,有效激發民營企業發展的內生動力。
此外,民營經濟促進法的落地,離不開配套法規與地方實施細則的“協同作戰”。在國家層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與民營經濟促進法形成互補,前者聚焦“流程優化”,如簡化企業注冊登記、推進“一網通辦”,后者側重權利保障,兩者共同構建起全鏈條的法治保障體系。
二、規范涉企執法 破解發展痛點
政府行為越規范,市場作用就越有效。民營經濟促進法中關于權益保護的內容明確強調: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經營自主權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當前,“遠洋捕撈式”執法是涉企執法中較為突出的問題。這類違法違規的逐利式執法行為,不僅侵害了民營企業及企業家的合法權益,更挫傷了市場主體信心,污染了營商環境,導致更多的民營企業家難以安心經營。因此,必須要統籌把握好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將行政執法權限定在制度與法律的框架內,規范涉企案件立案審查和管轄,強化執法全過程監督,集中整治重復檢查、多頭檢查、隨意檢查等不規范、不合理的執法行為,堅決杜絕違規異地執法與趨利性執法。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營商環境建設,通過開展規范涉企執法專項行動、開通營商環境投訴舉報監督專線和“辦不成事”反映窗口等一系列務實舉措,集中破解涉企執法不規范、辦事效率低等問題,切實減輕企業負擔,讓企業家能夠安心經營、放心投資、專心創業。
三、涵養親清政商關系 培育發展沃土
政治生態與營商環境息息相關、彼此影響。“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與之俱黑。”良好的政治生態是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沃土”,而親清政商關系則是這一“沃土”的核心養分。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全面構建親清統一的新型政商關系,黨員、干部既要關心支持民營企業發展,主動排憂解難,又要堅守廉潔底線。”這一要求既為政府服務企業劃定了清晰邊界,也為企業家干事創業提供了廣闊空間。只有把構建親清政商關系落到實處,破除阻礙民營經濟發展的“卷簾門”“玻璃門”“旋轉門”,才能降低市場運行中的制度性成本,讓廣大企業家放開手腳輕裝上陣,專心致志謀求發展。
構建親清政商關系,首先要破除思想障礙:必須深刻認識到“親”和“清”本質上是干事和干凈的關系,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的核心是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既要約束政府權力,杜絕隨意干涉市場,又要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不受侵害。通過持續壓縮權力尋租的空間,阻斷權力與資本交換的腐敗鏈條,有效遏制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等腐敗現象。
我市正通過多重舉措打造親清政商關系:開通營商環境投訴舉報監督專線,及時回應企業訴求;深化“一件事一次辦”集成服務、推動“綜合窗口”改革,持續規范涉企政務服務;深入開展營商環境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對破壞營商環境的行為堅決亮劍,著力打造親而有度、清而有為的政商關系。
夯實民營經濟的法治根基,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法律保障、執法規范、政治生態的協同發力。從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制度奠基,到規范涉企執法的精準施策,再到親清政商關系的涵養培育,法治正成為民營經濟行穩致遠的核心支撐。
當前,我市推動資源型經濟轉型發展使命重大、任務艱巨,唯有持續深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以法律的穩定性應對市場的不確定性,以執法的規范性保障企業的安全感,以政治生態的清明激發市場的活力,才能讓民營企業敢闖、敢投、敢干,加快構建體現臨汾特色、具有比較優勢的現代化產業體系,努力在推動資源型經濟轉型發展上邁出新步伐,奮力譜寫平陽大地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新篇章。
(作者單位:中共臨汾市委黨校)

責任編輯:暢任杰